【案例】“1天死100人都不关我事”折射对生命的漠视(2)

【案例】“1天死100人都不关我事”折射对生命的漠视(2)

新郑市涉嫌瞒报案件,何时给个说法仍是谜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死亡一人的安全事故,由新郑市安监局两小时内上报郑州市安监局。”但据郭培军介绍,事故当天郭店派出所就已介入调查,新郑市政府一位副市长还把新郑市供电公司、郭店镇政府、观音寺镇政府等多部门有关人员叫到一起协商此事,但没有任何结果,而且也没人向郑州市安监局反映。

郭培军说,去年11月19日,他们向河南省安监局反映了此事。郑州市安监局二处一名女工作人员印证了郭培军的说法,她说,目前新郑市安监局还没有上报调查结果。而按照规定,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你们为什么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此事故?事故调查报告什么时候会出来?”记者就这两个问题询问新郑市安监局副大队长刘全岭,他具体负责此案的调查。记者刚一说明来意,他就以正忙为由挂断了电话。

“1天死100人都不关我事”的官员冷血无人性

“1天死100人都不关我事”,这次真的摊大事了!作为镇安监办负责人,是人民的公仆,肩负安全监管的神圣职责。应依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履行职责。然而,面对搅拌站把5米多高的石子堆放在10千伏高压线下这样的极大危险隐患以及这个搅拌站没有合法手续的违法生产,应该及时依法取缔,可是仅发了一个“整改指令书”,并未督促“整改”,导致6天后,19岁青年郭某在石子堆上被电身亡。

面对记者提问冯某竟然说出惊人之语:“我没有执法证,我的职责就是督促整改,对于我来说,我只要监管到位,1天死100人都不关我的事。”真是天大的笑话!一纸“整改指令书”,就“整改到位”“监管到位”了吗?如此稻草人式的监管之严重失职渎职还强词夺理。这是对法律的蔑视,对生命没有一点敬畏之心的冷血。

如果确实没有执法证,但也不是监管无意识的理由,不是推卸责任的挡箭牌。你没有执法证,不需要执法,但是你有依法监管的职责和义务。完全可以及时会同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消除高压电的危险隐患,确保安全万无一失,保一方平安。可仅发一纸“整改指令书”就万事大吉,不管不问,导致悲剧的发生。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1天死100人都不关我的事”,这句话出自官员之口,是对人民群众生命的冷漠无情,如此“锯剑郎中”心态,视人命为草芥,歇斯底里的狡辩,简直令人难以置信,眼看着一个鲜活的生命从眼前的消亡,还振振有词,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实在让人义愤填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我们敬畏地球上的一切生命,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有怜悯之心,更因为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试想,这样的冷血官员还能为人民服务吗?应该以失职渎职罪依法追究问责,绝不能让“1天死100人都不关我的事”成为逃避责任追究的借口。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