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推进农村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

宁夏:推进农村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

摘要:专业化。是相对兼业化而言,是农村社会分工深化和经济联系加强的结果,专业户一般规模比较大,以家庭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发展方向是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决定》把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推进农村改革深化和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是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性安排,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重要手段。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首先就要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集约化。是指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集中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运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办法,获得较高产量和收入的一种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为一体的农业经营方式。

专业化。是相对兼业化而言,是农村社会分工深化和经济联系加强的结果,专业户一般规模比较大,以家庭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发展方向是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

组织化。是相对分散经营而言,既包括农户的联合与合作,也包括产业链条的延伸,通过把分散的小农组织起来,建立有规模、有组织、有科学管理的合作形态。

社会化。在现阶段的突出重点,就是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使农户克服自身小规模经营的弊端,从而获得较高经济效益。

其次,就是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有哪些实现途径: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是规模化生产主体,应注重引导其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成为引领农民进入市场的主要经营组织;龙头企业应主要在产业链中更多承担农产品加工和市场营销的作用,并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类生产性服务。

积极稳妥发展规模经营。需要根据各地工业化水平、资源条件和经营者能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和鼓励承包地“互换并地”、承包地流转、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模式。

不断拓宽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当前重点是发展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主体培育上,要把农资经销企业、农机服务队、农技服务公司、专业合作社等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大胆探索组织模式创新。提高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特别要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推动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鼓励农民以承包土地入股合作社或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多种方式,实现农民增加收入。

(作者单位:宁夏大学西部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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