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优化城乡生态环境
11.不断改善空气质量,继续实施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年内通过优质燃煤替代、煤改电、天然气入户等方式减煤换煤100万吨,完成40万户炊事气化改造工程;完成供暖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2500蒸吨。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县政府、延庆县政府
12.进一步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在28个乡镇建设32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平方公里,改善76个村、6.7万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3.建成市级绿道200公里,为群众休闲健身提供更多场所。
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14.建设80个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使老年人就近享受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开工建设一万张养老床位;提高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00-300元提高到300-500元。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五、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
15.多种方式提高群众收入水平,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福利养老金;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低收入职工工资增长。
主要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16.解决群众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提高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及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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