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法院深入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2)

各地法院深入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2)

核心提示:四川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萍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学以致用,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扎扎实实推动工作。甘肃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明远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对法院工作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

浙江

2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三级法院电视电话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会议要求,全省三级法院要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要稳步推进浙江法院工作机制改革,在新一轮司法改革中继续发挥作用;要下更大功夫确保公正司法,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守防止冤错底线。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构建诉调衔接工作机制;要落实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测评结果的对照整改,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门户网站及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倒逼审判程序和实体的公正;要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

四川

2月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通知精神。

四川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萍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学以致用,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扎扎实实推动工作。全省各级法院要按照中央、省委的工作部署,按照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坚持司法公正、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四项重点工作”为推动,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入推进争创“两个一流”,积极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为全省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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