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民营企业(4)

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民营企业(4)

一是要在企业内部努力增加社会主义的因素。民营企业尽管是私营企业,尽管要遵从资本发展的一般规律,但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就要多少有些社会主义的表现。比如在企业管理上,应当对工人多一些尊重、多一些关爱、多一些对他们自身发展的长远设计和安排。马克思说,资本从头到脚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社会主义国家的民营企业绝不能做那等粗鄙、野蛮的事情。浙江有一个民营企业,叫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建筑企业。早在10年前,这家公司对于工人的各种待遇就走在同行业的前头。比如,工人的中、晚自助餐不得少于10种菜(荤菜不得少于5种),工人家庭有困难给予特别救助,工地的活动板房必须防火且装有空调,工人晾晒衣服的场所必须上有顶棚下有渗水砖,每位工人都要根据工种或特长进行有计划的技术培训……企业尊重、关爱工人,工人也热爱、维护企业。工人一旦进了中天,便绝少“跳槽”,更多的是与公司签订终身合同,也就是将中天当成了自己的家。民营企业都应当像中天那样,尊重工人的主体地位和基本权益。

时下有一个流行很广的俗语,叫作“土豪”。意思是有些老板由于素质低下,而以一掷千金、挥霍无度显示自己身份的高贵。这是一种令人失望的现象。举凡为富不仁、为富不诚、为富不端、为富无行之类,都是干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负能量。很明显,“土豪”之豪来源于初次分配的悬殊。有一个企业的老板,年薪一直高得惊人,最高纪录曾达6600万元,大约相当于同年北京一个保洁工年薪的7000倍。也就是说,1个保洁工从黄帝时期干起都不行,要从河姆渡氏族公社时期干起,才能与这个老板1年的收入持平!这个案例从反面提醒我们,在初次分配中必须把公平落到实处。老板的薪金当然可以比工人多拿一些,但是多到几百倍甚至几千倍,便远远越过了公平的底线。这样的初次分配,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带来的不是光荣而是耻辱。7年前,我曾问过中天的董事长楼永良:你的企业为什么发展得这么快?他的回答非常简约:“财聚人散,财散人聚。”应当说,这是悟得经营真谛的智者之言。初次分配悬殊,一则直接消解工人的劳动积极性,导致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低下;二则导致内需贫乏,直接阻碍企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总之,初次分配的公平度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兴衰,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绝对不可以等闲视之。

二是要自觉尊重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之为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依据,而国有企业则是公有制经济的核心。尊重国有企业,就是尊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是尊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能否认,在市场竞争中,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存在矛盾,有时甚至是很尖锐的矛盾。正是利用这种矛盾,有些经济学家捭阖其间,吵嚷着要“国退民进”。问题在于,国退就能民进么?在西强我弱的国际经济格局中,国退的结果绝不是民进,而是国际资本的跟进。国际资本一旦由“进”而“大”,占据主导、支配的地位,民营企业就失去了保护伞或防火墙。我们怎能上这样的当呢?挖国有企业的墙脚,就是自毁大厦;挤压国有企业的空间,就是自断生机。对此,民营企业的认识一定要清醒。与此同时,还应当看到,如今的国有企业,除少数处于关键领域的以外,大多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与民营企业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复杂联系,企业在利益上的一致性日趋显著,这是扩大合作、减少内耗的基础性条件。说到底,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矛盾,是自家的矛盾、兄弟之间的矛盾。即使是这样的矛盾,也不值得鼓励,而必须进行有效的化解。民营企业要从维护国家安全、保卫国家经济命脉的高度,尊重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使国有企业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国有企业则应帮助民营企业实现制度升级、增强创新能力、改善发展环境,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时,更要及时地出以援手。“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这是处理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矛盾的底线。

三是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勇于担当是中国商人的一个好传统。早在公元前627年,就有郑国商人弦高用4张牛皮和12头牛计退秦军,使自己的国家免遭侵略的故事。须知在春秋时期,4张牛皮和12头牛可是一笔相当可观的财富。近代著名侨商陈嘉庚一生追求进步,慷慨赞助旧民主革命、抗日战争和中国人民的解放、建设事业,堪称爱国企业家的光辉典范。在今天,民营企业家更应当以民族大义为重,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积极用企业的经营成果回报祖国和人民,甚至在国家民族需要的关键时刻勇于奉献和牺牲。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表现出社会主义国家民营企业的美德,才能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这方面,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是一个榜样。这个企业的董事长卢志强认为,民营企业既是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又是回报人民的社会实体。财富的积累过程,也是社会责任不断加大的过程。从根本意义上看,“民营企业也是天下之公器”。这是一位民营企业家的大觉大悟,这是超越资本束缚而进入的一种高蹈轻扬的境界。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认识高度,在汶川抗震救灾中,他的企业、他的员工以及他个人,共捐出人民币2.285亿元,位居全国民营企业捐献之首。

如今,国家、地区、单位和个人都在努力增强文化软实力。可以说,民营企业对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认同程度和践行程度,就是其文化软实力所能达到的高度。企业的内部管理越是以人为本,企业的市场经营越是尊重国有企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越是自觉积极,企业在中国以至世界人民中间的信誉度和美誉度就越高。信誉度和美誉度越高,企业的发展空间就越大。由此看来,自觉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企业、职工、国家“三赢”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也有人可能会想:坚持、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固然很好,但是再来一次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怎么办?这种担心是没有根据的。必须充分肯定,20世纪50年代进行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是一场伟大的社会变革。没有这种改造,就不可能在旧中国的废墟上建立起崭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而没有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今日民营企业在内的一切发展成就都无从谈起。事实正如邓小平所说:这种改造的成功完成,“是我国和世界社会主义历史上最光辉的胜利之一。”(《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6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然而,今日之日已不同于往昔之世。今日的民营企业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得到巩固的前提下,我们有能力抵御国际资本控制的前提下,为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发展而培养起来的经济成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没有结束之前,中国共产党不可能在某一天早上宣布民营企业收归全民所有。当然,从历史的长河来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毕竟是一个过渡阶段,社会主义毕竟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最终进入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也就是说,私有制经济终将转变为全民所有制经济。至于这一历史进程如何演进,因为它属于比较遥远的未来,我们不可能像“先知”那样作出具体的描画。但有一点是可以明确肯定的:即使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之时,以至到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实现之日,所有进步民营企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贡献也绝不会磨灭。你们的一切努力都将像荣氏企业一样,化为一座丰碑,永远矗立于历史的时空。

(作者: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会长)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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