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国情出发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总体来看,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该体系既基本符合我国国情,也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相适应。但要成为知识产权强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从知识产权保护这一基础性制度建设做起。
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体制机制。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已基本形成,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创新实践的需要完善各项制度,以发挥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创新的制度效能。要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际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完善部门间高层会商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政策协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争政策之间的平衡,着力构建专业化、系统化、公正化相结合的新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市场主体分工协作的多层次保护途径,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从制定知识产权基本法入手,强化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着力改善知识产权环境,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提高保护政策的协同效应。
着力促进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知识产权保护必须与国家产业、科技、财税等政策紧密结合,才能促进创新投入和创新回报的良性循环,使全社会的创新活力迸发出来。因此,要深刻理解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对自主创新的内在要求,依托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以创新推动产业加快转型升级。要加快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引导各级政府更加重视专利信息的利用,在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科技活动中注重加强专利工作,增强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要通过税收、财政、金融等政策引导,推动企业建立现代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多种方式全面运用知识产权,提高专利布局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基础工作。要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鼓励发展各类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向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全面的知识产权信息;积极构建公正有效的知识产权交易秩序,逐步实行统一的知识产权标准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活跃交易市场,提升交易功能,服务实体经济;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推广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帮助企业尤其是科技型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指导企业制定贯穿开发、生产、经营、管理、运用、保护全过程的知识产权工作规划,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与企业管理、技术创新、市场开拓、资本运作、经营战略紧密结合,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和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
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与修改。现行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主要体现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利益诉求,某些方面不利于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要深入研究现行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以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为根本目标,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和修订,扩大影响力,增加话语权;完善我国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尽快制订和实施相关具体规则和措施,加快形成知识产权境内保护、边境保护和境外保护的统一协调机制,尽最大努力为我国商品出口创造更有利的内部和外部环境;立足于维护我国企业的海外权益,积极推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在双边及多边的贸易与投资谈判中增强话语权,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的调整和完善。
加快构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体系。近年来,随着“走出去”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薄弱等问题暴露无遗,屡屡在国际竞争中遭受重大损失。为此,要加快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形成政府、驻外机构、中介组织、企业、专家学者有效联动的维权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与国内外权利人的沟通协调,从建立企业海外维权热线入手,加快建立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服务平台,引导我国企业在海外进行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推动设立海外知识产权保险,建立知识产权海外诉讼风险基金,对专利诉讼在内的法律费用进行保险,提高企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加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培训,为中小型企业在海外开展业务提供便捷指导,帮助其克服法律障碍,避免遭遇专利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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