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4日,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书,号召全民行动、共同参与,积极防范森林火灾。
在清明节到来之际,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倡议:禁止在林区及林区周边用火,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野外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有效控制吸烟、烧烤、焚香烧纸等用火行为。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习俗,倡导用环保、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在乘车驾车进入林区时要严禁向窗外丢弃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监管好未成年、智障等特殊人员,严禁他们在林内玩火、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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