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住干部“走读”风(2)

刹住干部“走读”风(2)

新规要求领导带头“住夜”、每周至少4天,让“走读”变“住校”

按照新的政策规定,县乡干部在工作日期间,除因公出差、开会或特殊情况经批准请假外,必须坚守岗位。居住地离工作地较远的干部,应尽量吃住在工作地。上下班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车,严禁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或企业车辆。

为刹住干部晚上唱“空城计”,广西全面推行干部“住夜”制度,县乡领导班子成员须带头住夜,除特殊情况,每人每星期在工作地住夜不少于4天,让乡镇干部从“走读生”变成“住校生”。

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各地实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一般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重要岗位专人值守,值班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值班电话等信息,向党员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在南宁市上林县塘红乡政府的办公楼前,周一到周日值班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被清楚地贴出来,群众来办事,一个电话就能找到人。

“儿子,证件明天就寄过去!”捧着刚办好的证件,家住偏远村屯的蓝老汉高兴地给在外打工的儿子打电话。老人的儿子让父亲到乡政府代办准生证。蓝老汉一大早出发,走了3个小时的山路,再搭车,赶到乡政府已是午休时间。“要是等到下午上班才能办,办完回家半路天准黑了。”就在蓝老汉懊丧之时,值班人员热情接待并给办了手续。

自治区此次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纠正干部“走读”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以身作则、示范带动,同时要建章立制,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建立日常考勤、请销假等制度。同时,干部执行作风建设规定的情况,被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定期督查,单位工作纪律涣散致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主要领导;对违反规定经批评仍不改正的干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按规定处理。3月13日21时25分,宁明县突击督查13个乡(镇)、3个华侨农场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日驻乡(镇)、单位情况,督查组在视频中心逐一切换分会场视频,逐个点名。对缺岗干部,督查组责令其向县委做出书面说明。17日下午,督查组又派人员进行核实了解,实地查看一些干部所陈述的缺岗理由是否客观真实,视情况将进一步问责。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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