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退休金的“三重保障”制度

德国退休金的“三重保障”制度

摘要:目前,包括德国在内的欧盟的退休金政策并不统一,特别是退休金政策直接与公民的福利制度、各国的经济发展程度等方面紧密相关,随着欧盟的一体化政策的不断发展,各国在退休金政策的协调性正在不断提高,成员国公民在内部领取退休金的形式正逐步变得灵活、便利。

近年来,随着德国人口的不断缩减,政府支付退休金的压力不断增大,德国联邦政府除出台了逐步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外,还在2002年推出了“里斯特改革方案”,即通过降低法定退休金基准、逐步提高职业退休金比率、采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购买私人退休金等系列措施,来应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进程。

政府保障:法定退休金制度

随着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领取退休金的年限也在增加,德国老龄化的问题愈发严重。比如,根据德国联邦内政部的统计和测算,2013年德国总人口数8080万人,至2050年将降为7560万人,老年人口抚养率自 2020 年到2040 年将增加50%。同时,在本世纪初,为了应对东西德合并后的沉重经济压力,解决日趋严重的政府财务问题,德国政府推出了“里斯特改革”方案,预定到2030年,法定退休金的支付比例将逐步降至67%,若没有购买私人退休金的,法定支付水平将再降至64.5%,而减少的政府退休金逐步将由职业退休金、私人保险或退休金来补充。实际来看,德国退休老人的生活并不太宽裕,目前的法定退休金仅能保障基本生活,只能提供十分简朴的住屋,并且还需要支付医疗保险费和纳税。

 工作单位保障:职业退休金制度

在德国,职业退休金制度并不带有强制性质。职业退休金往往是由所在工作单位代办,比较个人保险退休金,职业退休金具有很强的规模经济优势,并能采用集体协议投资方式,对于雇主和雇员都有吸引力。一般来说,职业退休金的覆盖范围也会受公司的规模影响,500人以上的大型公司,基本都提供职业退休金计划,而在人数少的小型企业,仅有少数的公司提供职业退休金计划。多数职业退休金计划采取固定支付制度,这样能享受更多的政策优惠。以下是常被选择的几种方案。

一是累积准备金。在2011年德国职业退休金市场,56%的退休金资产采用该种形式。雇主常提取额外盈余作为职业退休金的准备金,累积准备金享有一定条件的减税政策,雇主当年度提取金的总额为原始提取金减掉免税额后的净值,而提取金并不计入雇员的所得中,雇员当年度可享有税额减免,但未来领取退休金时仍需要纳税。德国政府对于退休金管理相当稳健,专设有退休金保险协会(PSV)提供收益保证,提供累积准备金方案的工作单位每年须支付保费给退休金保险协会以取得承诺,如果公司倒闭,该协会会承接所有退休金债务,以确保雇员退休金的实际执行。另外,职业退休金的投资方式并没有特别的法律约束,对雇主而言具有相当大的使用弹性和吸引力。

二是退休基金。退休基金也是非常受欢迎的选择。退休基金通常由资产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可由一个或多个雇主共同参与,一般可节省80%应支付给退休金保险协会的费用。德国法律规定雇员直接享有退休基金的投资利润。新的德国税法规定,退休基金和上述退休金账户一样,在特定提取额度内享有免税优惠。因受2009年金融危机影响,德国政府允许退休基金低于应提储备的10%,但须提供10年期的恢复计划。根据《德国保险监督法》规定,为确保安全收益,退休金管理公司必须做好风险管理,即从负债面进行资产配置,而其他投资限制与保险公司相同,投资权益型商品不得超过账户金额的35%。

三是直接保险。雇主出具个人或团体的人寿保险合同,受益人为公司雇员,雇员可根据合同规定获得支付金,保险合同的支付范围很广(比如残疾、死亡等)。投资利润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若有超额报酬,通常以红利方式发放给受益人。雇主缴纳的保险费最高可提取至4%的社会保障提取限制,加上1800欧元的固定提取限制,作为费用可在税中抵扣,而受益人在未来领取退休金时仍须扣税。一般来说,投资策略由保险公司决定,而保险公司受法定的金融监督单位管理,有投资权益型商品不得超过账户金额35%的上限。

四是支持基金。支持基金可由单个或多个公司雇主提取保费给支持基金的管理机构,而保费及支付给退休金保障协会的费用,可作为公司日常费用扣除。雇员无法律权利直接向支持基金要求收益,而应向雇主要求。雇主为雇员提供的退休金不列为雇员所得。对雇主的免税优惠额度则根据投资的基金类型而定,如果是投资于再保险合同,则享有免税优惠,若做其他的投资,超过免税额上限则需缴税,而雇员领取退休金时需扣税。投资基本上无限制,但往往为求稳定收益,会通过保险公司进行再保的方式。

五是退休金账户。退休金账户可由多个雇主参与运作,不需缴交保费给退休金保险协会,但会受到政府对于保险收益的监督,以确保在任何时间都可履行债务。雇主根据新的德国税法规定提取均可免税,但有提取法定上限4%的社会保障提取限制,提取金加计固定提取限制1800欧元,但雇员在未来领取退休金时仍须扣税。保险公司根据据财政部规定的退休基金的投资资产种类及风险分散方式来进行投资,并对雇主有保本及最低收益的承诺。

 自我保障:个人退休金计划

德国政府为了弥补法定退休金的不足,规定所有参与德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公民,都可以参加直接补贴或税收刺激的个人退休金计划。

从个人退休金计划来看,个人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和偏好(如风险趋避、投资生命周期、年金或高收益商品)选择产品,并能通过广泛的销售网络(如银行)投保,也可提供专为客户量身订作的个性化服务。2011年德国政府规定,个人提取退休金的免税额度,以个人收入的4%(社会保障提取限制)为上限。常见的个人退休金计划有政府补助的附加型退休金和养老保险二种:一是政府补助的附加型退休金。德国政府补助公司雇员和德国社会保障体系退休金的参与者购买个人退休金。退休金计划可由雇主提供或由个人自主选择。为获得政府补助,雇主往往会提供雇员个人退休金计划。政府补助的范围非常宽泛,从雇员个人到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提取金可从个人所得中扣除,提取期间产生的利息可以免扣税,但退休时领取的给付须扣税,事实上享有延迟纳税的政策优惠。二是养老保险。由于养老保险可享有税收的优惠,所以相当受欢迎,被视为一种个人储蓄的工具。养老保险所赚取的利息在领取退休金前均予以免税,但领取条件为最早领取年龄需满60岁、合同存续期间须至少12年,并且提取期间至少5年以上。

目前,包括德国在内的欧盟的退休金政策并不统一,特别是退休金政策直接与公民的福利制度、各国的经济发展程度等方面紧密相关,随着欧盟的一体化政策的不断发展,各国在退休金政策的协调性正在不断提高,成员国公民在内部领取退休金的形式正逐步变得灵活、便利。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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