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4年5月27日人民网消息,目前,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集中规范清理工作已基本告一段落,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40700多人次,清理省部级干部在企业兼职229人次。规定很重要,但落实规定更重要,这次能够下大力气将企业兼职规范清理到位,体现了整治不正之风的力度,体现了从严管理干部的决心,体现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干部群众拍手叫好。
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并且领取津贴,这只是从政为官的基本常识,可长期以来,由于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一些党政干部还是会利用到企业兼职的机遇,一面领取国家俸禄,一面“笑纳”企业薪酬,与企业形成了紧密的利益关系。为了个人的私利,有的领导干部常常以身试法,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市场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群众意见很大,整治势在必行。
然而,如果由于害怕不正之风蔓延,就简单地把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一棍子打死”,便无异于因噎废食,显然不可取。违规兼职当然要严禁,但如果从长远发展考虑,一概禁止兼职也是不合适的。“姜是老的辣”,退(离)休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经验丰富,他们到企业兼职,可以为企业发展献计建策,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繁荣,从而造福人民群众。因此,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关键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监督,加大惩处力度,确保退休党政领导干部可以在企业发挥余热,但又不敢、不想、不能利用“余威”谋取私利、破坏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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