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云南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摘要:“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坚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省委书记秦光荣在各类全省性会议上反复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不断健全完善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发展中国特色云南特点反腐倡廉建设新路子,有力推动了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推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州市委书记和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向省纪委全会述廉,实现‘引权入笼’新尝试”、“连续7年坚持省级领导干部带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省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将任前廉政谈话作为省管领导干部任职的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我省近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实施的一项项举措,无不紧扣党委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这一关键。

4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省委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4月18日,省委举办专题研讨班,各州市、省直部门近200名党委“一把手”放下了繁忙的工作来到省委党校,围绕落实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这一主题,进行了为期2天的研讨培训。举办如此高规格、大规模的研讨培训,既显示出省委对抓好这项工作的坚定决心,也层层传递着压力和责任。

“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坚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省委书记秦光荣在各类全省性会议上反复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不断健全完善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发展中国特色云南特点反腐倡廉建设新路子,有力推动了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今年以来,省委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执行意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要案件的研究、部署、推动。同时,组织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规定》在总结我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对主体责任的内容、要求和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解决好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怎么干、干什么的问题。

近期,我省部分州市和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正积极准备着即将到来的全省第二次述廉。今年初,我省积极推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党委“一把手”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纪委全会述廉,全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廉对象进行测评,这种当面质询、应答的形式让每个人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增加了不少“压力”。创新步伐不止于此,在构建责任落实机制中,我省正打出一套“组合拳”:开展省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工作,省委委托省纪委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再下发任职通知;推行省纪委常委班子成员约谈领导干部制度,从党委、纪委两个方面听取主体责任落实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敲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警钟;全面构建省、州、县、乡、村“五级联动”工作机制,解决群众诉求的工作关口不断前移。

对不正之风划出红线,刹风整纪持续发力。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八项规定,大力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目前全省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791个、处理1045人;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今年1至4月,全省共接受信访举报10384件(次),立案1065件,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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