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国家能源局成腐败重灾区之警示(4)

【案例】国家能源局成腐败重灾区之警示(4)

【启示与思考】

国家能源局已成为腐败的重灾区,包括副局长许永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核电司司长郝卫平等一系列重量级官员被调查,整个能源局几乎倒了半壁江山。

国家能源局之所以腐败成灾,笔者认为原因有三:其一,权力过于集中的地方容易出现腐败。国家能源系统具有许多的行政审批权,又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权力过于集中导致官员具备大量寻租空间。想要项目的商人利用手中的金钱对官员进行腐蚀,有些领导尝到了权力带来的种种好处,于是就顺着诱饵被拉下马。其二,刚性制度缺失的地方容易出现腐败。有些单位制定了不少防范腐败的规章制度,可是这些制度都让位于“官本位”,有些“制度”甚至为官员牟利提供“方便”。其三,缺少有效监督让一些官员有恃无恐,从而“前腐后继”。有些官员的腐败并不是一天形成的,而是从收一条烟一瓶酒开始,开始的时候还收得有些忐忑,有些隐蔽,久而久之,发现没人监督,温水煮着的青蛙便舒舒服服地开始伸手要了。多数违纪官员被查处才意识到,还是被监督好。

杜绝这种现象,在笔者看来,首先,还是那句耳熟能详的话,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至于要将何种“权力”,关进什么样的“笼子”,不妨参考毛泽东当年在延安接见黄炎培时说过的那段话:“我们找到了一条新路,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

其次,解决某些官员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比如此次能源局爆发腐败窝案,集中在煤电领域,魏鹏远、郝卫平、王骏3人,一人管煤炭,一人管核电,一人管新能源,电厂项目从筹划到建设获批,一整套手续至少需要耗时两年,中间各环节都可能产生寻租空间,但这些权力,就集中在那些少数几个人手里。

再次,还要解决对官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问题,发挥各种监督机制的功能,使官员不敢越雷池一步。比如除了纪律监督、人大监督,还要完善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死刑的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在日记中写道:“假如江西的新闻媒体,敢于报道我的丑闻和绯闻,相信我这个副省长不至于落到死刑的地步。”

对违法违纪官员进行密集的追究,传递出了这样一个清晰的信号:党和人民对于贪污腐败绝对是“零容忍”的。奉劝个别官员不要迷信自己的腐败行为“天衣无缝”,最好“别伸手”,因为“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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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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