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常怀戒惧之心

党员干部要常怀戒惧之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讲话中指出:有的党员干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独来独往、天马行空”,以致最后出问题、犯错误。这番告诫击中了一些党员干部思想修养的软肋,同时,也提出了一个重要命题:党员干部要常怀戒惧之心。

戒惧,即警惕、畏惧之意。戒惧之心是党员干部成长进步的重要素质、思想修养的内在因素。表现在行为修养上,就是事事处处心存清醒和制约,知道有些话自己是不应该说的,有些人自己是不应该交的,有事事自己是不应该做的,有些地方自己是不应该去的。一名党员干部只要心存戒惧,就会遇事三思,就会克制自己。相反,对于那些心无戒惧的人来说,是不存在行为和人格上的自我反省的。他们会无所顾忌地做缺德少理的事,干违法违规事,最终必然要受到制度的约束甚至法律的制裁。所谓“天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会丧失或者弱化戒惧之心,主观上认识不到心存戒惧之于成长、之于事业之重要,是个重要因素。人常以勇为荣,以畏为羞。其实,“大勇若怯”。真正的勇敢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迎战不应该害怕的,二是敬畏应该害怕的。心无戒惧,临险境而不知,结果必然是非常可怕的。因此,党员干部要加强“内省”,经常对照道德修养的标准和行为规范的尺度,自我反省、自我检视,时刻牢记“举头三尺有神明”,时时想到不严格要求自己、放松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的严重后果,并经常用一些反面的典型警示自己,提醒自己不要重蹈覆辙,从而使自己的言行不越轨违规。

惧与不惧是相对的,有了谋事之时的“惧”,就有了行事之时的“不惧”。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条件下,各种现实诱惑增多,意志薄弱者容易滑向欲望的深渊。这就要求党员干部面对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要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的宗旨、党员职责、党纪国法,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和清醒头脑,有所戒惧,有所约束,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倾向,树好党员干部形象。

临事而惧,是一种智慧。强化戒惧之心,就能多一分谨慎,为人为官就能多一分淡定。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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