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专项整治。落实上级和镇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上下联动,深入推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扎实开展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侵害群众利益、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各党(总)支部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结合作风建设实际,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本党(总)支部专项整治重点,与活动开始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一并推进。尤其要把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下猛药,出重拳,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具体责任人,务求取得实效。
4、强化正风肃纪。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及时进行公开通报,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班子集体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慵懒散软的班子集体和党(总)支部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或组织处理。
5、加强制度建设。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制定制度建设方案,做好“立、改、废”工作。要注意把上级制定出台的制度和办法,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承接好、贯彻好。建立完善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出台解决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规范完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行使权力的监督管理、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科学民主决策、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等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章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四、组织领导及有关要求
全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镇委领导下开展,镇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每名党委成员都指导1个镇直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并确定1个村(居)和1家企业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党(总)支部要直接承担责任,各党(总)支部书记要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放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关键环节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特别对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对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组织、纪检、宣传、办公室等党的工作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到党的群众路线的各个环节。
(二)突出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分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防止“一锅煮”、“一刀切”。镇级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要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镇机关、镇直单位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运用驻村联户、结对帮扶等有效载体,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探索有效形式和载体,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全程参加。
(三)严格督查指导。镇委派出督导组,由正副科级干事担任组长,负责督导各党(总)支部的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同志要讲原则、有责任,主动提高督导能力,强化督导责任,各党(总)支部要密切配合镇委督导组开展工作。督导组参加督导单位动员会,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深入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严把活动质量关,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对重点对象、重点要求、重点环节紧盯不放,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要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该返工的返工,该重来的重来,防止降格以求。
(四)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央精神和省市、镇委要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开展“践行群众路线大讨论”等活动,选树一批党员、干部看得见、学得到、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身边典型。设立“反对‘四风’曝光台”,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发挥监督警示和震慑作用。注意引导和规范网络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五)坚持统筹兼顾。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上级精神相结合,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推进发展相结合,与开展“三万”活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相结合,与完成好本党(总)支部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结束后,党(总)支部要向镇委书面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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