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首次明确5类岗位“裸官”需清理

中组部首次明确5类岗位“裸官”需清理

昨天,中央第九巡视组在向福建省反馈巡视情况时再次明确提到“裸官”问题,称厅处级领导干部“裸官”较多,离退休领导干部在社团组织兼职过多。一些领导干部与商人交往过密。

南都记者了解到,“裸官”治理已被中央提上议事日程。今年上半年,中组部下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重新定义“裸官”概念,并首次明确5类重点岗位“裸官”需清理。近期,至少有10多个省份启动了对基层裸官数量的摸底。

中央发文明确清理“裸官”

继今年广东省启动裸官治理专项行动后,福建省也被中央巡视组指出存在裸官问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向南都指出,裸官并非“广东特色”,在沿海地区和经济发达省份、尤其是一些具有漂洋过海出国谋发展的“侨乡”,裸官人数比例往往比较大;与厅处级官员相比,基层裸官现象同样值得关注。新华社去年8月一项调查显示,出逃官员呈现出级别由高向低、部门由“热”向“冷”发展的特点,而在今年广东省裸官清理查出的1000多名裸官中,市厅级干部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

针对裸官问题,中组部今年下发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与2010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不同,后者只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填表申报个人财产、配偶、子女等与“裸官”相关情况,并未明确要对裸官采取哪些措施;而《管理办法》中首次明确需对“裸官”进行清理:“裸官”不得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岗位、以上机关工作部门或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等5类重要岗位任职,要求已在所列5类岗位任职的裸官,组织人事部门应与其谈话,或者动员其配偶、子女回国,或者调岗。

南都记者从组织系统了解到,“裸官”清理首先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推行,目前,一些省份组织系统已组织摸底,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并以报告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组部重新定义“裸官”概念

在《管理办法》中,中央还重新厘清“裸官”概念。

根据三年前的《暂行规定》规定,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以及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列为“裸官”范围。

而在今年的《管理办法》第二条中则明确: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属于《管理办法》监督清理之列。

“是不是裸官关键看配偶,对一个家庭来说,配偶既是经济利益共同体,法律关系、感情关 系 上 也 密 不 可分,配偶移居就应视作裸官,加强监管、不予任要职或排除出提拔序列。”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分析,《管理办法》中的定义更为精准。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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