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摘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首先必须选好用好干部。党的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来说,选好用好干部至关重要。用好干部,就能促进一方风清气正;其次要必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原题: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今年7月是自治区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日前,喀什地委书记曾存就如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您是如何认识党委负主体责任的?

曾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强调,作风问题在新疆有着极其特殊的意义,新疆情况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落实纪律约束。我们要结合喀什地区实际,时刻牢记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好中央及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回应好人民呼声,处理好社会焦点,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严明的纪律、昂扬的斗志和优良的作风,团结带领全地区各族群众,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喀什。

记者: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应做好哪几方面的工作?

曾存: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首先必须选好用好干部。党的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来说,选好用好干部至关重要。用好干部,就能促进一方风清气正;其次要必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民谋利,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现在,群众利益诉求越来越强烈,协调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消极腐败现象,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第三,必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手中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是腐败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键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第四,必须大力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程度,直接决定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推进力度和实际成效。党委要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问效,切实解决重大问题,要为执纪执法机关开展工作撑腰壮胆,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敢于亮丑、敢于亮剑;第五,必须管好班子、建好队伍、管好自己。党委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反腐倡廉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真正以身作则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敢于担当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的要抓、该管的要管,碰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遇见矛盾第一时间化解,不当“老好人”、不做“太平官”,不仅要自律,管好自己,而且要律他,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下级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及时“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喀什地区党委如何围绕“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

曾存:我们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教育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大力弘扬新疆精神,践行“喀什责任”,争创“四有一流”领导班子,争做“四强”干部,大力倡导“我能行”的主体意识,形成干事创业、激情创业的浓厚氛围。在干部队伍建设上严格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始终把政治上强作为第一标准、把能力上强作为重要依据、把作风上强作为“风向标”、把心力上强作为重要内容,坚持“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注重在复杂环境和反分裂斗争一线考察和识别干部,大力选拔和使用符合“四强”要求的好干部。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选人用人上匡正风气、把好方向、树立正确导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

喀什地委带头制定并落实《地委班子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即: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物资采购、工程基建;坚持末位表态制度,即: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最后表态发言,坚决制止大事小事“一把手”,决策拍板“一言堂”,财政花钱“一支笔”,选人用人“一句话”,以制度形式落实对“一把手”的各项监督,定期不定期地敲敲警钟、做做“体检”。

喀什地委围绕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及时调整充实了喀什地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了领导机构及相应的工作机制,印发了《地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将75项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细化分解到地委各委员、地直各部门,喀什地委、行署主要领导与12个县市、62个地直单位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工作格局。同时,还进一步完善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乱作为”的严肃惩治、“慢作为”的限期整改。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监督检查19项、维稳督查247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督查15次,对6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问责25个单位133人,对37名失职渎职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追究。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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