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实干”先做好分内之事

谈“实干”先做好分内之事

党员干部的价值,不在于钱财的多少,官位的高低,而在于献身党的事业,在于有没有做好自己的分内事。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空拿国家俸禄,却没有履行好应有的职责,做该做的分内之事。有的只看到眼前利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思想常常作怪,不关心群众的冷暖和发展,心里只着如何为自己谋私利;有的善于当“老好人”,怕得罪人,遇到矛盾困难不敢担当;有的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得过且过。实践证明,小干小发展、大干大发展、不干不发展。“实干型”干部是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是事业发展的助推者。成为一名优秀的“实干型”党员干部,从做好分内的事开始。

做好分内之事,是一种责任。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西和村党总支书记、主任聂开说:“作为一名普通的村党支部书记,我只是做了一些分内的事,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很大的荣誉。”正是这种做好分内之事的责任心,使武定县西和村在他的带领下逐渐由一个又乱又穷的村子发展成为安定团结、生活富裕、伊斯兰文化浓郁的特色新村。做好分内之事,并不难。群众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复杂,只要真心为群众好,为群众的利益着想,群众都会积极支持和拥护。

共产党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我们党员干部应珍惜干事创业的工作舞台,时刻以群众的期盼激励自己,一切以为人民服务为出发点,敢于承担责任,心无旁骛、埋头苦干,把分内事做实做好,让人民满意。如果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认真做好应做的分内之事,党的事业就有希望,实现中国梦就不再遥远。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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