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

湖北: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

摘要:改革的力度要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相适应、相统一。改革越深入,越有利于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两者必须协同推进、相互促进。

责任意味着担当。责任重于泰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立足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着眼于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发出的最强音,是对纪委担当责任发出的动员令。纪委只有把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才能体现担当、不辱使命。

监督责任的提出是对纪委职责的一次归位。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执纪监督是最根本的职责,监督者、协调者、推进者是应该扮演好的角色,“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是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纪委要着力解决职能泛化、大包大揽,聚焦不足、散光有余的问题,在校正职责定位、回归职能本源中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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