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根本制度 保证绝对领导

坚持根本制度 保证绝对领导

核心提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连级以上部队设立政治主官的制度。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团以上部队设立政治委员,营设立政治教导员,连设立政治指导员。其他相当等级单位政治主官的设立,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授权的单位决定。

党对军队绝对领导通过一系列根本制度来保证,主要包括:军队的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集中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军队党委制、政治委员制、政治机关制等。

党指挥枪

●军队的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集中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

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其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党领导军队的基本制度,同时又明确了国家对军队的领导。

●军队党委制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立各级党的委员会(支部)的制度。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团以上部队和相当于团以上部队的单位设立党的委员会,在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在连和相当于连的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党的各级委员会(支部)是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实行党委(支部)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

1927年,党中央决定成立前敌委员会领导南昌起义,并在起义部队的军、师建立了党的委员会。毛泽东领导秋收起义的部队进行了著名的“三湾改编”,在团和营建立了党的委员会,提出支部建在连上等原则。1929年的古田会议决议强调建立党的领导中枢,实行集体领导。1954年4月,政治工作条例把党对军队的领导制度,用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

●政治委员制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连级以上部队设立政治主官的制度。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团以上部队设立政治委员,营设立政治教导员,连设立政治指导员。其他相当等级单位政治主官的设立,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授权的单位决定。

1927年8月,南昌起义部队在团以上部队设置了党代表,秋收起义部队在毛泽东同志领导下,把党代表制度扩大到营、连。1928年7月9日,党的六大决定实行政治委员制度。抗日战争初期,红军改编后曾一度取消了政治委员制度,而后恢复。建国以后,这一制度得到坚持和完善。

●政治机关制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团级以上部队设立政治机关的制度。在全军设立总政治部,在旅级以上部队设立政治部,团设立政治处;其他相当等级单位政治机关的设立,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授权的单位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政治机关是军队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

南昌起义部队率先成立了领导起义部队政治工作的总政治部,在军、师相继建立了政治部。1928年7月,党作出的《军事工作决议案》把实行政治机关制度作为建立红军组织的一项原则正式确定下来。1929年,古田会议决议进一步明确了军队政治机关的地位和作用。1930年10月,中共中央规定在团及独立营设立政治处,军、师设立政治部,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设立总政治部。至此,全军政治机关的体制格局基本成型并延续至今。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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