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当一部分中国人甚至对快乐有一定程度的“罪恶感”。他们对辛劳、苦难情有独钟,视孟子所谓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那一套为圭臬。在特定的历史阶段,这是有积极意义的。不过,时过境迁,今天的中国已整体步入小康,她理当更加注重个体的生存愉悦感、生活幸福感。这不是说要鼓励享乐主义,而是要在勤奋工作之余培育起久违的国民生活情趣。
正如林语堂先生在《生活的艺术》中所阐述的那样,闲暇之余躺在床上、坐在椅子上,谈话、喝茶、抽烟、熏香、喝酒、酒令、食物都是一种生活的享受,都能品位出日常生活的乐趣。尽情享受假期、追求生活情趣不同于“今朝有酒今朝醉”的颓废,只是不必把“苦难”看得过于崇高,不必把夜以继日的工作当成“伟大的唯一”。勤勤恳恳地工作,大大方方地休假,快快乐乐地活,舒舒服服地过,这“没什么罪过”。
美国的背包客为什么见诸世界各地?北欧人幸福指数为什么那么高?法国人为什么有享受浪漫的闲情逸致?就是因为这些欧美发达国家,在物质丰富到一定程度之后,都特别支持、鼓励国民享受假期、享受生活。闲适的假期能让人放下繁忙的工作,放松紧绷的神经,舒展严肃地面孔,畅快地生活在山川宇宙之间。而这恰恰又是评价一个国家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准。
今天,我们的确太忙了,生活节奏太快了。写字楼里、地铁内、大街上到处都是忙忙碌碌的人。加班、加班、加班,年长者沉浸在加班的惯性中,年轻人大多也没了吟风弄月的雅兴,偶有闲暇就是刷手机,倘一抬头都是一脸的疲倦与茫然。这不是我们兢兢业业工作的目的,更不是我们生活的本意。落实带薪休假,不论从哪个群体开始,它都是一个善举。有了恬静的假期,人们就有了放松心情、调整情绪的机会,这或可唤醒国人久违的生活情趣。
公务员回归劳动者,为带薪休假作示范
官方民间屡次三番的调查都表明带薪休假“最受欢迎”,乃一大善政。带薪休假因此成为近些年一大热点问题,每逢重大节假日都如候鸟般出现在媒体。但中国式休假是一道难以破解的考题。官方今年至少第四次强调落实带薪休假,可见决策层已将其列入事关重大民生的顶层设计。公众欣慰的看到,带薪休假落实的路线图已基本明确,实现2020年基本落实带薪休假的目标可期。不过,要让带薪休假的时间表如约而至,甚至能让民众提前享受,还需进入"法治时间"。
所谓“法治时间”,就是一切依照法律法规运作,提升法律的权威与刚性。对需要强化执行力乃至细化明确的法条必须加大违法违规的问责力度,增强社会监督的广度与深度;对不适应新的时代要求与社会发展诉求的条文予以扬弃。具体的说,各级党政机关,尤其是领导干部应带头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形成示范效应,这已成为共识,但亟需强化法治予以保障。
在现实背景下,一些党政机关将法定假日挪用来作为“学习日”或安排其他集体活动。遇突击性工作,诸如维稳、形形色色的创建、招商引资活动等,机关工作人员连轴转,连续多天几乎没有休息日,成为家常便饭。固然,将这种做法作为公务员敬业奉献的正能量大加弘扬,对崇尚劳动光荣,为全社会作出榜样,有其积极意义。但基层公务员节假日照常上班加班不调休、无加班费的潜台词是法律规定的休息权形同虚设,是可有可无的“软法”,为其他用人单位放了个坏样子。
其实,大家对宪法、劳动法、公务员法规定的休息权心知肚明,但往往选择沉默,忍气吞声。对此,首先应规范权力运作机制。凡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搞领导拍板“临时决定”与“特事特办”,将正常工作与突击性工作都纳入法治化、规范化与程序化轨道,使包括机关作息制度在内各项规章能得到应有的敬畏与坚守。
其次,强化党政机关对执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予以公开曝光,依法处理,单位主要领导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细化法规明确,除了遇到必须安排值班和工作人员必须赶赴现场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外,一般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工作人员在节假日上班。对节假日值班人员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人员占用法定假日的,应安排调休。同时,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年假制度。唯此,才能回归公务员作为公民与劳动者的第一身份,为带薪休假释放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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