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终敲定:“三解”新方案

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终敲定:“三解”新方案

中央审议通过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相关细节近日披露,被业内称为“有一锤定音之效”的方案一经出炉,立刻引起各方关注。

“一个标准”

根据《方案》,对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即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原则上确定相同的基本薪酬。

中国人事科学院院长吴江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央企负责人也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其基本年薪应由国家通过市场价格统一规定,“就像省级官员,不管在上海、青海还是西藏,基本工资是一样的。”

不仅在标准上统一参照国家公务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刘学民认为,具体薪酬制定上,也应以较高级别的相似国家公务员薪酬为基本参照。

据刘学民透露,目前中国副部级公务员的平均年薪大约为10万元人民币左右,部分央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为100多万元。尽管《方案》并未量化央企负责人降薪比例,就上述数字而言,降薪幅度不容小觑。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预计,从行业来看,金融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应会普遍下调,服务行业等有可能上涨。

本文关键词: 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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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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