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躲不过去,只能面对”
北青报:据记者调查,因涉嫌非法“套现”被永新派出所“罚款”的,有被罚三五万乃至十余万的,你的19000元是最少的。别人都能“闭嘴”,为何你选择声张?
吴良彩:这不是钱的问题。用信用卡“套现”,既然涉及违法甚至犯罪,执法者警察,可以依法该罚的罚、该抓的抓。教育也好,坐牢也好,真要抓了“现行”,我们都认。
现在的问题是警方采取“钓鱼”执法,设“圈套”让人往里钻,稍有不从,就以犯“非法经营罪”抓你“上山坐牢”逼你服从。
这种知法犯法的做法,使我既委屈又气愤。因为这些而不是罚钱,让我咽不下这口气。
北青报:既然知道信用卡“套现”涉嫌违法犯罪,你怎么还敢实名举报?
吴良彩:我气不过的是,警察借着抓违法,其实是在敲诈。
据我了解,很多像我有过信用卡“套现”的人,都被罚了几万到十几万不等,而且也都没得到一分钱的发票。在离开时,都被“警告”如果出去“搞事”,留了证据能抓你回来……
我不知道警方收钱“私了”,然后放人,这钱算什么性质?如果通过抓你“软肋”让你闭嘴,这和“敲诈”有什么区别?
因此,我想通过实名举报,引起公安高层的重视,让永新派出所的做法不敢继续。
北青报:如果你像其他人一样“知趣”,你现在本可以是“自由之身”,可你的举报换来了现在的“嫌犯”身份,你后不后悔?
吴良彩:曾经后悔过,埋怨自己要是能忍下这口气,就不会有后面这么多事。也曾害怕过,四个月来,平均每晚要醒两三次,然后瞪着眼睛直到天亮。感觉被我钓的人或是警察,随时可能来敲我的门。
后来我就想开了,觉得自己是被逼上梁山的,躲也躲不过去,只能“接招”面对。
我最恨的是警察让我们接力“钓鱼”的做法,我们彼此之间都知道电话号码,要是有人报复,我的孩子怎么办?
对我和我的孩子,选择举报,选择公开,也是一种没有办法之下的自我保护。
北青报:很多被罚者肯定也和你一样心存怨恨,但他们都没有得到警方的关键证据;你是怎么做到的?
吴良彩:最开始只是为求自保。在派出所,我想一旦留有录音,拒绝“胖警官”逼我“钓鱼”就有了砝码。后来虽然还是去“钓”了,但违法“铁证”毕竟被我拿到。
之后很多人提醒我,你要知道自己在和谁打交道,让我每一步都留下证据。所以当“胖警官”找到商铺时,我们留下了视频,让警方无法再以仅凭听声音找不到这人作为托词。现在音频、视频都有了,你们侦查机关还找不到,我们可以自己“人肉”呀。
北青报:你现在敢和派出所“死磕”,是因为你有身孕和哺乳期这两个保护伞。一旦生育过后,哺乳期满,你取保候审也就没了理由。那时你怎么办?
吴良彩:走到今日只能选择面对。不管结果如何,我都坦然接受。在我看来,明摆着是警方在做违法的事。如果因为举报,我反而被抓,我就认了。就当是给其他人提个醒吧。一句话,让我坐牢我都认,我就是不认执法者逼人违法,再收钱了事。
“南宁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黑幕”为何要孕妇来揭开
警方“钓鱼执法”其实并不罕见。西安新城警方在2012年时曾经爆出的“钓鱼抓嫖”;2012年12月10日,邵阳市双清区城东派出所副所长戴兴书在办案过程中,安排一名“线人”与广西籍女子潘某发生性关系,并拍摄两人裸照,逼迫潘某招供卖淫。随后,在没有开具任何收据的情况下,潘某等人被罚款数千元……
应该说,吴良彩的行为已涉及到违法,虽然她声称自己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但却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不过,她能够站出来举报警方“钓鱼执法”,这种勇气难能可贵。毕竟同她一样受害的人不少,据了解,张先生(化名)和李先生(化名),就是另外两个警方“钓鱼”执法的受害者。因为担心报复,该二人不愿署名,也拒绝记者披露自己所从事的行业,涉案详情和罚款金额也不愿被公布。他们担心一说出罚款金额,自己就将被警方“锁定”身份。一个带着身孕的弱女子能够站出来,这是很了不起的。据其介绍,她这么做的目的是就是,想通过实名举报,引起公安高层的重视,让永新派出所的做法不敢继续。抛开她的违法行为,她举报的出发点就值得肯定和褒奖。
发现警方“钓鱼执法”,并不难。然而,凭公民的个体力量与警方抗争,却是相当困难的。尽管吴良彩有“身孕和哺乳期”这两个保护伞。但一旦生育过后,哺乳期满,取保候审也就没了理由。如果那时还没有揪出警察队伍中的“败类”,可能就要有大麻烦了。
警方“钓鱼执法”,是将执法权当成“摇钱树”,而且警方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因为手握实权,他们一边铤而走险,一边却又会利用各种手段“自我保护”,因此,阻止住警方的“钓鱼执法”难度更大。
警方有“钓鱼执法”的冲动,但我们别指望一个孕妇去“对垒”,如此加强监督和加大惩罚,从制度上抑制住警方“钓鱼执法”的行为,这才是治本之策。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