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培训班发言稿(2)

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培训班发言稿(2)

核心提示: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是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最基本的主力军,是一切行政活动的最终实施者。而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的身份证明,是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的必然要求。只有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二、遵守纪律,认真学习,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基本素质 

同志们,当今世界知识发展日新月异,“十年寒窗、受用终身”已成为过去,“终身学习”、“建立学习型社会”是大势所趋。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我们更应积极适应这一趋势,切实把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作为经常性任务,长抓不懈。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我们的政府职能发生较大变化,这对我们每一位行政执法人员,无论是在知识水平方面,还是在业务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必须在执法业务上精益求精,不仅要熟练掌握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违法行为的适用法律依据以及一般管理方法,也要做到了如指掌,运用自如,而且还应熟练掌握公共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水平。 

因此,大家一定要利用好此次集中培训机会,认真学习好授课内容,认真学习好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为今后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培训结束后,根据省、市法制部门的统一安排,明天下午还要组织大家进行考试,只有考试成绩合格的,才能领取到省政府法制办统一颁发《行政执法证》。只有领了行政执法证件,才有权在我县范围内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希望大家在今天下午和明天上午的集中培训中,一定要静下心来,好好听讲,特别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不要在会场抽烟、喧哗、随意走动,更不要迟到、早退。这不仅是我们个人素质的一种体现,也是我们对授课专家的一种尊重,更是我们对自己负责的一种表现。 

三、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努力开创我县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前面我讲了,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完善,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越来越强,对执法人员的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过去我们在行政执法活动中重证据、重结果,今后,要更加注重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规范化,在执法实践中必须规范和正确履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定程序,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行政执法中不出示《行政执法证》,属于程序违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这里强调一点,没有行政执法证件而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不管你做的对不对,只要执法,就是违法;只要老百姓一告你,你就败诉。县政府法制部门在今后的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中,一定要把住一点,对于

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坚决予以撤销和纠正。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