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 D92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25)05-0060-0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彰显了我们党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心。北京作为首都,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既是强化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改革、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的必然要求。
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服务保障首都功能优化提升,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首都法治政府建设迈入新征程。
坚持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把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按照党中央要求完成市区两级党政机构改革,积极探索经济、社会、城市建设及管理领域改革,对金融、科技、数据等重点领域机构进行优化,整合行政资源、减少职权交叉。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自2015年起,对9大类行政职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实行清单管理,自2017年起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逐步厘清。为确保权责匹配,实现“看得见的管得了”,2020年依据《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将431项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并落实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于2025年依法收回20项行政执法职权。
立足智能高效、规范便利,倾力提升政府服务管理效能。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6年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类审批,2019年全部取消市区两级政府设定的证明事项和办事所需“其他”兜底条款,分13批次精简1844项行政审批事项。推动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创新“双随机、一公开”“6+4”综合监管、非现场监管等方式,2024年行政检查量同比下降49.6%,治理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逐步实现“管得了”向“管得好”转变。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北京政务服务历经从线下到线上、从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直至人工智能服务的时代变迁,推出“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全城通办、掌上办、最多跑一次”等一大批便民服务事项,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全程网办”,2024年112个“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落地,京津冀“一网通办”专区上线417项事项,“京通”“京策”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不可或缺的移动应用。
着眼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全力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2017—2024年市政府3030件次行政规范性文件、议题和签署的协议均履行了合法性审核程序,筑牢决策合法性底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向社会公开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2019年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记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有效落实新行政处罚法确定的轻微免罚、初违慎罚制度,2022—2024年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作出不予处罚案件分别为1.3万、4.5万、7.2万件,宽严相济充分彰显。行政检查单制度逐步完善。自2024年7月起,全面推行“扫码检查”,于当年修改《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将其上升为法律制度,目前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监管部门基本实现“扫码检查”全覆盖。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修订《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4年,在汛期降雨较常年偏多的情况下实现平稳度汛,实现了“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
聚焦廉洁诚信、人民满意,加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政务守信践诺机制日益健全,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务失信行为,畅通政务失信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政务失信投诉及治理工作机制。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渠道不断拓宽,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市政府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配合开展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与市政协开展专题协商。实施财政监督、统计监督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专项资金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案件出庭应诉比例由2011年不足1%上升到2024年的36.5%。2024年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案件达到8.4万件,是2011年的23倍,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作用充分彰显。
北京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经验
党的创新理论,为北京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思想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总结新时代以来北京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首先是思想上的高度认同。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定位,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和治理理论,总结和升华了我国国家治理经验。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进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想自觉。其次是行动上的高位推动。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重要职责,发挥对法治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塑造全社会对法治的共同信仰,稳步推进实现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目标。
首都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就,为北京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实践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持续优化提升首都功能,纵深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生态环境迎来巨大转变,对外开放展现新活力。正是在这一时期,北京市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各区和市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市委书记月度点评会点评内容,切实压实“一把手”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统筹推进、整体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创新提出“双调查”“双评审”“双报告”等制度,北京已有6个区、6个项目分别获得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命名,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鲜明的时代印记,是在新时代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成就的,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也必将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北京篇章中继续推进和发展。
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为北京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基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新时代以来,北京在地方立法中不断完善征求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将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作为重要检测标准,依法行政考核充分考虑公众满意度,积极回应经营主体的新期待,系统研究和优化行政监管方式,创新开展接诉即办改革并固化为法律制度,探索形成了以市民诉求驱动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之路。北京各级政府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实践中不断丰富人民至上的内涵。
推动北京法治政府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系统性工程,需要接续推进、久久为功。新时代新征程,要清醒看到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不足,也要坚定发展信心,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进一步创新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解决好依法行政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护航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维护公平正义,凝心聚力谱写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北京篇章。
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工作的引领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府常务会(办公会)的重要学习内容,作为党校主体班次和各类法治专题培训的必修课程,作为各级政府、部门法治培训、专题研讨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发挥首都法学法律资源优势,围绕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深入开展系统研究和理论诠释。各级行政机关要把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全面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推进已获得全国命名的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和正在争创区之间开展“结对子”工程,有效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区域间发展不平衡问题,全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
健全依法行政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立足“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推进城市副中心、长城保护、非机动车管理、养老服务等立法修法项目。深化开门立法,健全基层立法工作联系点制度,试点将律师事务所、专业研究机构纳入立法联系点,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度执行和刚性约束,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跟踪反馈、责任追究制度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机制,制发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健全全市行政规范文件备案监督体系,全面修订《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范围,完善审核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推进备案审查全覆盖。
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行政监管效能。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破解基层治理中长期存在的“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优化调整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全面推开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研究健全履职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执行情况监督评估。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组织开展行政处罚事项清理,推动行政处罚事项改革。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移送工作机制。实施《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快推进非现场监管地方政府立法。加快推动“扫码检查”改革,不断扩大“无事不扰”企业清单范围,严格行政检查标准、程序,推行扫码评价、一次入企全面检查等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监管效能。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实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推进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注重对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使用,强化对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执行情况的监督。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破解疑难复杂问题。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将行政调解职责纳入北京市行政权力清单,部署推动负有行政调解职责的行政机关对外公示职责清单,压实行政调解工作责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M].北京: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23.
[2]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4.
(作者简介:崔杨,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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