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中央审议通过《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改革方案》规定,央企负责人薪酬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都与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挂钩。
各央企行业性质不同,承担的社会责任也不同,年度考核评价中应突出区别,不能一概而论。如石油石化、电力、银行等属垄断性行业,其在生产经营中几乎没有竞争对手,业绩取得必然比竞争性行业更为容易;而石油石化、电力等行业又各自承担着不同大小的社会责任,不能简单地以利润最大化为企业经营目标。
因而,对考核机制的完善应是重中之重。既要体现行业性质不同,也要反映承担责任大小;既要考虑企业责任,也要顾及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既要实现改革目标,又要避免考核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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