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所处的特殊位置,决定了政府在政府与市场关系中的先天强势地位,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关键,在于科学发挥政府作用。
政府是经济社会活动的管理者、调节者,是行政权力的拥有者,这赋予了政府优越于其他一些社会主体的先天强势地位。因而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中,政府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关键在于科学发挥政府作用。这涉及到两个重要方面,一是政府如何发挥自身特有的优势,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二是政府如何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前面,我们已经从不同角度谈到了政府的行为边界,谈到了政府可以发挥独特作用的一些方面和领域,包括担当引导、补遗、纠偏的职责,包括主要从事四个方面的工作等。所谓科学发挥政府作用,首要的就是要担负起这些职责,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从目前看,政府工作还有缺位,一些本应该下大气力做的事情,政府部门还没有顾及到或者做的不够好。这里面有体制问题,有能力问题,也有意识问题。但只要政府下决心去做,这个作用是可以得到充分而科学发挥的。
更为关键的是,政府如何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由于政府的强势地位,这一方面往往不容易做好,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政府的“越位”或政府对市场的损伤。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深化对市场的认识,停留在“市场”这个抽象的概念上,不容易把事情说清楚,也不利于实践操作。在实际生活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主要涉及到三个层面:一是与企业的关系;二是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三是与全社会广大劳动者的关系。因此,政府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其实就是充分发挥好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全社会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自由度,最大限度地使非公有制经济享有与其他经济成份特别是国有经济成份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和同等的公共服务,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劳动者创造、创业、创新的能力,这就是政府处理与市场关系的行为边界,也是衡量政府是否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的基本标准。
结论是: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就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市场做不到的事,推动市场做应该做的事,不缺位、不越位。
三、推动政府更好发挥作用,要坚持强化法律约束、建立制度屏障、提高治理能力三措并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使政府更好发挥作用,一是讲积极发挥作用,不缺位也不越位;另一是讲以科学的方式发挥作用,有效率也合规范。对于处于强势地位的政府而言,做到此并不容易,必须采取多方面的举措,主要是三个方面,即强化法律约束、建立制度屏障、提高治理能力。
强化法律约束是基础。多少年来,政府的行为界限在实践中总是不能够很好地把握,不是过界了就是不到位。在我国申请加入世贸组织的过程中,理论界曾提出对政府“非允莫做”、对企业“不禁则入”的思路。到今天,这方面的思路进一步清晰,就是对处于强势地位的政府,对容易犯错且一旦出错后果严重的政府行为应该加强法律约束。核心是两点,一是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法有要求必须为。这就为政府行为不缺位也不越位提供了法律基础。但是这里有个问题要强调一下,法律规范的前提是把政府的行为界限界定清楚,这个界定既要考虑到一般规律的要求,也要考虑到特殊时期特殊环境的需要。法律法规对政府行为的确认,既不能泛化也不能窄化,不科学的法律法规必然会导致政府行为的偏差。法律法规本身的科学化是我们面对的一个问题。当前要在科学界定政府行为边界的基础上抓紧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在依法约束政府行为的基础上,要加强法律法规对市场主体权利的保障。核心的也是两点,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二是依法享有同等权利。
建立制度屏障是保障。制度建设的核心是打造政府和市场间的防火墙,阻止政府随意和过度干预市场。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既涉及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也涉及市场体制建设。在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要推进政企、政事、政资以及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也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如果机构庞杂,衙门众多,就必然泛化政府的权利,从而对市场的微观行为产生多方面的干预。在市场体制建设方面,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公平的市场规则,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还要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等等。
提高治理能力是关键。发挥好政府的作用,核心在于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应当结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推动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树立改革勇气和创新思维,增强全球意识和战略眼光,提高把握和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发展规律的能力,关键是要提高推动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能力。这些年我们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制定实施分类指导的区域政策的实践提供了一些有益的经验。通过分类指导的区域规划,不仅把国家战略导向与地方实际需要有机结合起来了,也把国家的意志渗透到地方发展思路之中,润物细无声,寓管理于服务、规范于规划之中。政府干预市场更多的应该用经济手段,采取服务的方式。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围绕上述三个方面,除了有针对性的推出相关的改革举措外,还有一些工作要抓紧进行,包括细化政府管理事项,明确政府权力清单;改进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方式,最大限度取消前置性审批,加强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置,配套建立信用体系和法律追究制度;建立企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市场准入制度;改善市场管理,为不同的市场主体提供同等的政策服务,等等。
结论是: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围绕政府作文章,也要在政府之外下功夫,而核心是制度与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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