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实现金融扶贫效益最大化的思考

湖南:实现金融扶贫效益最大化的思考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长期以来,资金短缺问题一直是贫困地区群众想发展、求发展、快发展所面临的一道“坎”。如何解决?仅靠有限的财政扶贫资金,难以满足贫困群众的需要。

我省有48个贫困县,贫困面广程度深,实现贫困地区加快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金融业的支持不可或缺。笔者认为,可充分运用分类指导的方法,顺应各地不同的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结合不同主体的差异化金融需求,创新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方式,促进金融扶贫实现效益最大化。

注意贴近农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长期以来,资金短缺问题一直是贫困地区群众想发展、求发展、快发展所面临的一道“坎”。如何解决?仅靠有限的财政扶贫资金,难以满足贫困群众的需要。必须将财政资金和金融资金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金融资金在扶贫开发中的撬动和支撑作用。但目前金融服务与贫困群众实际需求还有一段距离,贷款门槛高、审批程序多、手续较繁杂、可贷资金总体规模偏小等问题,捆住了贫困群众发展的手脚。金融机构应主动贴近贫困农民,“量体裁衣”地开发一些门槛低、来得快、能救急的金融服务产品,尽量满足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的资金要求,激活贫困地区农村的生产要素,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注意扎根农村。依照市场规律,“嫌贫爱富”似乎成了一些金融机构在选点布局上的特征,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农村地区很难吸引到金融机构。但是,农村金融不是一个纯粹的市场产品,还带有准公共性质,在发展上应该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兼顾,不脱农多惠农。当前,应充分把握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机遇,按照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立足贫困地区实际,下沉服务重心,引导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切实让金融机构由农村资金的“抽水机”变为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动机”。

注意做活农业。“县域活则全局活”。在新阶段新时期,做实县域经济,农业转型发展必不可少。贫困地区30多年扶贫开发的资金主要源于政府,这些资金解决贫困群众的基本温饱问题绰绰有余,要帮助实现农业转型升级,就有点力不从心了。在推进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中,应立足贫困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推动发展普惠金融,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作者系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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