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法规文件精神
报告人:褚福灵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导读: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具有必要性。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比如,要把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区分、把养老服务事业与养老服务产业区分、把科技事业与科技产业区分、把教育事业与教育产业区分等。事业即提供基本的公益服务和基础的公共服务,产业即提供个性化的市场服务与高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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