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将从6方面阐述依法治国 绘依法治国新路线

四中全会将从6方面阐述依法治国 绘依法治国新路线

1997年9月,“依法治国”四个字被写入十五大报告。依法治国成为执政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被视为开创了一个新时代。

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将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详细描绘法治中国新图景。

舆论认为,中国的执政党在致力于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对这一变化,民众有清晰的感知。最高领导人多次在重要场合表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一批冤假错案被平反,改革被纳入法治轨道,司法腐败面临强力打击,政法机关不再神秘,更为公开透明。

新京报今起推出系列报道,探寻法治中国的轨迹,分享法学大家的思考。

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后的第17个年头,“依法治国”新路线图将出台。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破解执法不严、有法不依、违法不究、信访不信法等一系列问题。

目前,《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草稿正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修订完善。“很全面,很深入,很震撼”,一位了解草稿内容的法律学者告诉新京报记者,“《决定》基本上是三中全会提出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具体化,内容涉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改革等各个方面”。 新京报记者 王姝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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