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亮剑”精神来改进作风

以“亮剑”精神来改进作风

转变工作作风,事关百姓利益,事关发展大局。但在改进工作作风中,必然会损害少数人的一些“私利”,一部分同志就会产生怕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担心得罪上级,怕打击报复,给“穿小鞋”;得罪同级,怕疏远孤立、伤了和气,工作难开展;得罪下级,怕影响人缘、丢了选票。改作风,就像“ 烫手的山芋”,看着熏人,用起来伤人,能不碰就别碰。其实,谁也不得罪是不可能的,若是怕得罪少数人而不敢坚持原则,就会损害党的事业、损害人民利益,最终就会得罪多数人,得罪广大人民群众。必须以“亮剑”精神,来改进工作作风。

改作风首先就必须要做到牢记党的宗旨,摆正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位置。无私才能无畏,只要把人民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就不怕得罪那些违反党的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人。

其次关键是要抓落实,要认真抓、顶真抓、反复抓,态度要坚决、措施要过硬。解决顽症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第三要坚持以身作则,处理好正人与律己的关系。不敢得罪人的人往往存有私心,有自己的“小算盘”。“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须先正己。应勇于改掉自身存在的那些不符合党的原则的思想和作风,勇于对亲友和身边人的不当私欲说不,以自身的模范行为体现党的原则,带动更多人坚持原则。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应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这样才能理直气壮地改进工作作风,维护党的肌体健康。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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