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监管框架。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最重要的是厘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改善投资管理,使混合所有制企业拥有更大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市场经济主体。同时指出,“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开展股权运营,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所属的资本配置效果的考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进行。
积极营造有利于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外部条件。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赋予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平等的发展条件,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基础和保障。要进一步拓宽民营经济准入领域,破除各种行政性垄断,在发展环境上要与公有经济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创造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前提和条件。此外,还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要切实保障各种产权人依法享有与其出资相对应的权益。要建立健全产权流转顺畅的市场运行机制,促进各种产权流动、重组,优化资本配置,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出资人投资收益,从而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单位:海南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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