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取消的9项死刑罪名。 新华社发 大巢制图
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崔清新、杨维汉、罗宇凡)27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在减少死刑罪名、加大反腐惩处力度、维护信息网络安全、加强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加大对暴力恐怖犯罪惩治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重要修改。记者对此进行梳理,提炼出十个看点。
【看点1:集资诈骗等9项罪名可免死】修正案草案取消了9个死刑罪名: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专家称,“生杀予夺”需要慎之又慎。逐步减少死刑并控制死刑的适用,是符合国际趋势的做法,体现了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
【看点2:增加“财产刑”让行贿人“吐出”不当获利】现行的刑法对行贿人处罚条款中,没有涉及罚金的规定。此次修正案草案中涉及对行贿犯罪的处罚条款中,多处增加了处以罚金的内容。
“通过完善对腐败犯罪财产刑的规定,使犯罪分子在受到人身处罚的同时,在经济上也得不到好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说。
【看点3:将腐败的刚性数额标准改为“数额+情节”】修正案草案将现行刑法对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具体数额的规定改为视情况而定。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认为,现行刑法是按照贪污受贿的数额来定罪,分为四个档次进行判罚。但这毕竟是十多年前制定的,数额规定过死,有时难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做到罪刑相适应。
【看点4:强制猥亵男性也将入刑】我国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草案将这条中的“妇女”改为“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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