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生态治理困境与破解之道(2)

城镇化进程中生态治理困境与破解之道(2)

城镇化进程中生态治理困境的破解策略

树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观,构建生态治理的法律保障机制。解决城镇化生态治理困境,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文明观,坚持城镇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观。要找到城镇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平衡点,妥善处理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城镇化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关系,科学处理经济发展规模和环境容量的关系,合理衡量生态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推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要构建生态治理的法律保障机制,推动环境法制建设。当前我国已经制定了《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未来要针对城镇化建设特点,将环境法规与政治经济政策相结合,构建符合城镇化建设需求的生态环境法律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保障机制。

明确生态治理责任主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建设机制。生态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实现生态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需要建立符合城镇发展要求的生态建设机制,构建政府主导、企业推动和公众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全员性的生态合作治理模式。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对城镇生态环境的管理。树立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发展理念,合理定位政府角色,认真落实政府环境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城镇环境管理制度。要增强企业的环保责任感,构建企业的生态推动机制。要关停并转高污染企业,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加强企业环保自律,积极引导企业参与生态治理工程。要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引导公众通过提升自身素质和加强自我管理促进生态环境治理,形成人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社会氛围。

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生态治理的财力保障机制。环境问题的实质是发展问题,解决城镇生态治理困境,最终是要处理好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走新型城镇化道路。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服务产业比重;改进粗放型第二产业,发展技术密集型经济;提高第一产业科技水平,推进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和现代化。解决城镇生态困境,还要建立财力保障机制。要加大对生态治理的财政倾斜和信贷投资,按照“污染者负责、开发者保护”的原则处理生态治理问题;加大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工业废弃物等环境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强化自然资源的资产化管理制度,形成生态治理的开放型多元化投资体制。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房屋租赁核算对GDP和消费率影响研究”[编号:14YJC910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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