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废除9个,还有多少罪名可以判死刑?(5)

【案例】废除9个,还有多少罪名可以判死刑?(5)

【启示与思考】

本次拟取消的9个死刑罪名,其共同点在于都是非暴力型犯罪。从司法实践的现实来说,这些犯罪如果没有危害他人生命,判处死刑显然过于严苛。这些非暴力型犯罪所造成的违法现实,危害的是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利益,对其适用死刑,岂非意味着一死百了,劝人改过,赎罪自新何从谈起?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出对此调整,既尊重了生命权,同时也还原了刑罚劝人向善的法治理念,更有利于建设一个守法的社会。

从司法上慎用死刑到立法上削减死刑,这是一个质的飞跃。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我们的立法终于在死刑上克服了以往单纯做加法的做法,而首次出现了减法。应当看到,立法上哪怕是取消一个罪的死刑也是一件大事,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这次首次削减死刑能达到这样一个规模,总的来讲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了。只要我们继续实行好的社会政策,不断改进社会治理,在各方面创造减少死刑的条件,我们就一定能在下一步的刑法改革中扩大减少死刑的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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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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