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增强履责的政治自觉

浙江:增强履责的政治自觉

摘要: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明确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主要任务,强化项目化管理和责任制落实,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反腐败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我们必须把落实好主体责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自觉担当起应尽的责任。

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

思想认识要到位。深刻认识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厅党组的“责任田”,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既抓组织领导,又抓工作执行和推进,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落实责任要到位。准确把握和深刻领会主体责任五个方面内容,明确任务、敢于担当。作为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分工负责、守土尽责。

协作协同要到位。厅党组要自觉接受纪委派驻机构监督,支持履行监督职责,提供有效工作保障。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积极主动作为。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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