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巡视将成新常态配套措施或出台

专项巡视将成新常态配套措施或出台

2014年中央第二轮巡视反馈“收官”不足半月,18日,2014年中央第三轮巡视即敲定13个专项巡视对象,成为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全覆盖”后的首轮巡视。

王岐山在此次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强调,在“专”字上做文章,发挥专项巡视威慑力。分析称,专项巡视将成新常态,而将有关巡视的诸多做法以规定制度等形式固定下来,则有利于真正形成长久的震慑力。

系31省份“全覆盖”后首轮巡视 风格“短平快”

2014年中央第三轮巡视名单18日出炉,文化部、环保部、中国科协、全国工商联、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南方航空、中国船舶、中国联通、中国海运、华电集团、东风汽车、神华集团、中石化等13个单位成此轮专项巡视的对象。这其中囊括中央国家机关、中管事业单位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等,而国企数量则超半数。

早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即明确要求:“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据悉,中央巡视对象约280个,预计5年内完成“全覆盖”。

截至目前,中央巡视组已展开四轮巡视共47个对象,包括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7家中央单位、6家中央企业和2所部属高校。

其中,专项巡视共涉6个部门和单位——今年3月底到4月底,对科技部、复旦大学、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进行了专项巡视;7月底到8月底,对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等3家单位进行了专项巡视。

据介绍,专项巡视是指主要针对特定事项或问题开展的巡视,是巡视工作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是确保巡视工作形成更大震慑力的重要举措。

区别于针对31个省区市和部分中央部门的常规巡视,专项巡视的重点对象主要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具有“短、平、快”的特点:重点更加突出,内容更加具体,程序更加简便,方法更加灵活、时间更加紧凑。这一举措,旨在驱动“全覆盖”这个总目标的实现,确保巡视工作形成更大震慑力。

“与常规巡视相比较,专项巡视以问题为导向,既可以针对某个地方或单位,也能针对某个具体案件。没有常规巡视那般‘兴师动众’,哪里有风吹草动,专项巡视就即刻出发。”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

18日,王岐山在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强调,在“专”字上做文章,发挥专项巡视威慑力。他表示,专项巡视要害在“专”,可以围绕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开展巡视。监督不是一阵子,要针对已巡视过的地方或部门杀个回马枪,强化震慑、不敢、知止的氛围。

专项巡视将成新常态 铁腕之下有精兵

今年起,巡视节奏有所加快,中央巡视组已从去年两轮巡视增至三轮。而王岐山在18日的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强调,下一阶段工作重点转向专项巡视。

今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其中就提到,“实现巡视工作对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探索开展专项巡视,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

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军也表示,鉴于专项巡视在加强党内监督和实现巡视全覆盖所具有的独特优势,今后大多数巡视任务将通过专项巡视方式来进行,普遍开展专项巡视将成为巡视工作的新常态。

与常规巡视相同的是,专项巡视主要任务仍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同时,做到“小队伍、多批次、高频率”。张军表示,专项巡视一要缩短巡视时间,二要增加巡视批次,三要确保巡视质量。

据中央巡视组副局级巡视专员王瑛介绍,中央巡视组组长不再是“铁帽子”,建立组长库,实行一次一授权、一次一任命;中央巡视组内部也不再有地方、企业和金融等划分,巡视组的任务每次是巡视地方,还是巡视中央单位,则根据每一轮的任务临时确定。

流程上,保留常规巡视中进驻动员、巡视了解、报告反馈、整改落实等主要环节,但在具体工作环节上予以简化;内容上,重点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专项问题,不搞一般性检查,防止变为专项业务检查和专项调研;时间上,常规巡视一般为2个月左右,专项巡视一般为1个月左右。

针对即将启动的新一轮巡视,王岐山同样强调:“要机动灵活、方法多样、加快进度,一个月内完成任务。”

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惩贪肃纪需精锐力量。据张军介绍,专项巡视干部有“专兼广”的特点。“专”指配备部分专职人员,他们多数来源于中纪委和中组部,经验丰富且相对固定。“兼”是配备部分兼职人员,主要来自中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中组部相关干部局、审计署等有关职能单位,有针对性地了解巡视对象的情况。“广”则是指来源广泛,在相关领域选择具有特长的干部也被纳入,增加队伍的战斗力。

此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的不同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业务培训。在中央各巡视组内部,也经常让有巡视或办案经验的老同志,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搞好对年轻同志的“传帮带”。

杀“回马枪”有经验可循 相关做法将以法规形式固定

有分析曾指出:“王岐山同志的讲话,凸显出‘敲山震虎’之意:别以为已经历巡视,问题已经查找,中央就会收手罢休,反腐败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与此同时,有媒体提到,“回头看”的做法早有“先行先试”。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在对一汽集团的巡视反馈中,特别提到“对2011年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文章称,这种倒查旧账的做法,为各地尽心尽力整改上紧发条,也重重敲打了那些“巡视组来了就哆嗦、走了就嘚瑟”的“双面官员”,那些后续问题频发的省份,也将被一一“关照”。

“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同样需要制度保障。今年5月,王岐山曾在中央巡视工作动员会议上强调,“要创新方式方法,经过实践探索,逐步完善成熟形成制度。”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本平也表示,要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巡视工作法规制度体系。

对此,《中国纪检监察报》曾撰文指出,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重点,是体现党的十八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将“四个着力”、“三个不固定”、专项巡视等做法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创新组织制度,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指导巡视工作开展,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

上个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中国迈入“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新纪元。有分析指出,借此历史机遇,应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改进巡视工作,促使巡视监督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唯此,才能最大限度地释放巡视反腐利剑作用,真正形成长久的震慑力,彻底打消腐败分子的“幻想”。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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