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三大看点(2)

解读《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三大看点(2)

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此前在全国“十三五”能源规划工作会议上介绍,我国能源结构中化石能源比重偏高,煤炭消费比重高达66%,比世界平均水平高35.8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仅为9.8%,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15%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在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方面,行动计划也提出了具体目标:

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到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实施气化城市民生工程,到2020年,城镇居民基本用上天然气。

安全发展核电,在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建设,研究论证内陆核电建设。到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力争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地热能利用规模达到5000万吨标准煤。

推进能源体制改革

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是建立现代能源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制度保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所长高世楫认为,推动能源体制革命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加快和完善能源监管体制以及环境监管体制,提高能源监管的有效性和效率,促进能源市场有效竞争,维护公正市场秩序。

行动计划提出,要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推进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领域价格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天然气井口价格及销售价格、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输配电价和油气管输价格由政府定价。

同时,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步伐,推动供求双方直接交易,构建竞争性电力交易市场。

在能源监管方面,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快简政放权,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强化能源监管,健全监管组织体系和法规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为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