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严格、完善、公正的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依法治国的根本,也是一个国家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的前提。如果立法不完备,或者法律规定惩罚太轻,力度不够,将无形中扩大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从而滋生很多司法腐败。如今,同立法取得巨大成就相比,我们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等现象皆有之,这不仅影响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更让公民对法律失去信任和敬畏,再此下去,依法治国就变成了人治国家,法律也就成了摆摆在办公室里的一纸文书,法律再多再完善也是无济于事。
要做到依法治国,让法律真正发挥保护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职能的作用,不仅仅要完善立法体系,更要建设一支遵纪守法、洁身自好、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做到敬畏法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唯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全局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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