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哲学家培根指出:“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只有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才能确保法治的高效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但据媒体的公开报道显示,目前,广大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的反映仍然比较强烈,说明在公权力行使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不少;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还比较突出。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不善行,其害胜于无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说立法是分配正义,那么,执法就是落实正义。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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