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要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

村干部要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

村干部虽然是区别于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是游离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不在编、不脱产的边缘化干部,但是他们对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农村的矛盾纠纷剧增,不稳定因素越来越多的当今社会,国家要想稳定发展,村干部就必须发挥好“村情熟、村民熟”的优势,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                                                       

村干部要想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就必须牢固树立处理矛盾纠纷坚决不能靠主观臆断的意识,认真的学习法律法规和矛盾纠纷调解的方式方法,提高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通过广泛走访群众,实地查看,摸清事实情况;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处理矛盾纠纷的过程中不讲人情,不讲关系,不偏袒,不徇私。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