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更多应走走乡村路

法治宣传更多应走走乡村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当前的各种报刊媒体都对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阐述和宣传,然而就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扩大法治宣传方面,笔者认为,还应多走走乡村路,把党的声音更多的传播到农村惠及农民群众。农村是我国的基石,13亿的人口中农村人口仍然占据着重大比例,党和政府的工作都离不开农村,尤其是建设法治国家这样的主题更加需要农村。

近年来,农村的社会生活状况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与提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是软环境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就云南的某些边境县域里的少数民族村寨来看,可以形象的比喻为“生活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是意识形态还处于原始社会”,农村群众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法治意识不强。族法寨规仍然在村寨施行,人治现象占有较大比重,长此以往,众多问题的累积,矛盾纠纷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在某些程度对国家法治建设进程造成了阻碍。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离不开农村,农村的法治建设尺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法制的完善标准。当前农村的法治建设仍处于薄弱环节,依法治国还应从农村抓起,各级司法部门应把广大农民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主要对象,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多深入农村,多走走乡村路。于此让法治理念才能更加深入民心,更加的助推了国家的法治建设。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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