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以“三个高压态势”促政治清明

山西:以“三个高压态势”促政治清明

——七论全省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

摘要:始终保持打黑除恶的高压态势,把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和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结合起来,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黑恶势力与“保护伞”就像相互依存的毒草。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不管涉及什么人,不管职务高低,都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猛药方能去疴,重典才可治乱。党与腐败水火不容,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需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需要始终保持狠刹“四风”的高压态势,需要始终保持打黑除恶的高压态势。

国之大害,莫大于腐败;民之大害,莫甚于贪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重拳出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打出一系列反腐铁拳,一批重大案件得以查处,一批腐败分子纷纷落马。然而,在高压反腐新常态下,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开始松动,认为腐败分子抓了不少,反腐败高压态势已经形成,“反腐风暴”应该过去了;甚有利令智昏者,至今仍不收敛、不收手,令人震惊。种种迹象表明,腐败滋生的土壤依然存在,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

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我们更要清醒认识到,目前我们只在“不敢腐”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远未建立,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当前腐败存量面广量大,如果一朝手软、失之于宽,暂时被遏制的腐败现象就会出现反弹,实现“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和条件也会丧失殆尽。

腐败现象是侵入党的健康肌体的毒瘤。腐败不除,正气不扬,山西就没有明天、没有未来、没有希望。高压反腐,既是中央对山西的要求和省委的坚强决心,也是全省人民的热切期盼。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必须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入手。要以煤焦、土地、交通、房地产等容易产生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的领域为重点,抓住资源配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资金分配等关键环节,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做到“权力出笼子,人就进笼子”;必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要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特别要严查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持零容忍遏制腐败蔓延。

始终保持狠刹“四风”的高压态势,切实把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许多腐败问题往往始于作风防线松动。要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抓好整改,继续正风肃纪,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持之以恒纠正 “四风”。对顶风违纪问题、“四风”变异问题,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坚持对踩“红线”、闯“雷区”的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

始终保持打黑除恶的高压态势,把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和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结合起来,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黑恶势力与“保护伞”就像相互依存的毒草。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不管涉及什么人,不管职务高低,都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坚持打防并举,不断健全打防管控一体化运行机制,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法理昭彰,有腐必惩。“三个高压态势”旨在营建风清气正发展环境。在当前形势下,学习讨论落实活动还要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以及社会影响面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教育、医疗、环保、社保、涉农等社会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分别开展专项整治。要坚决整治散、懒、玩、浮、拖、推等突出问题,坚决整治事难办、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坚决摈弃大操大办、相互攀比等陈规陋习,进而实现政风清、行风纠、社风正。

反腐败事关政权兴衰、事业成败。面对影响形象和发展的腐败问题,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汲取深刻教训,始终保持 “三个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收紧反腐败天罗地网,积极营造清明良好的政治生态,自觉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坚决支持。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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