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依法治国”路径迫在眉睫

走“依法治国”路径迫在眉睫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将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进步有目共睹,但是,还有一些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对群众利益造成侵害,在我们身边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违法不究的问题就犹如法治建设的一个顽症。

从一些已经公布的重特大案件中,我们可以窥见,在一部分领导干部眼里,他们只有权力欲望,没有法律意识,甚而至于认为法律是用来管他人的,自己可以游离于法律之外,以致做出贪赃枉法之事。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党早已有明确表述,“党的领导要通过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来实现,而党自身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四中全会不仅明确了党依法执政的执政理念,更重要的是将依法执政的理念具体化、法治化、可操作化,党的领导干部必须打破思想上的障碍,自觉地把权力和个人意志置于宪法和法律的监督之下,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

法治的最终呈现,应当是一种良好的状态。当出现违法现象时,依法治国成为共识和行动。当人们解决问题办事情时,法治成为共同价值和信念。诚然,我们知道这样的状态还很难一蹴而就,但是我们必须把法治导入良性循环,使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在这个轨道上不断向上攀升。四中全会就是这样一个重大的导入机制,它将使我们的法治更有质量,使我们的法治更有力量。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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