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树贤:大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黄树贤:大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必依据法规。管理好我们党这样一个有着8600多万名党员、43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的大党,离不开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作保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这为我们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大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更好地坚持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坚持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党内法规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

《决定》指出:“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直接阐明了党内法规同依法治国的关系。这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管党治党意义重大。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充分发挥党规党纪的作用。经过长期艰辛探索,我国于2010年形成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要求我们除了进一步完善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外,还要特别注意完善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处理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我们既要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作用,还要充分发挥党规党纪的作用,使之相互作用、相得益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这一概念,是毛泽东同志于1938年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来的,至今已有76年的历史。此后,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的中央领导同志均对党内法规建设作过重要阐述,党的十四大将党内法规的表述写入了党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制定颁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以下简称《五年规划纲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实践表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制度遵循和有力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对国家法律的保障作用。有一种观点认为,党规党纪强调得多,法律法规就会被弱化。事实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仅不会削弱国家法律的权威,而且有利于国家法律实施,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党制定党内法规,调整党内关系、规范党内生活,为党组织和党员提供行为遵循;党又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秩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活动依据。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都是党和人民意志的反映,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党内法规执行得好,法律法规就能得到较好遵守,法治建设就能顺利推进;如果党内法规执行不好,法律法规的权威也树立不起来,依法治国也就无法实现。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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