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论“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这一论断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关系的两个层面给予了权威、科学和明确的表述。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指导性论断。这里就“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展开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

●在治理现代化的条件下,作为执政党其执政和行使国家公权力必须以法治为基础

中国共产党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政党,宪法赋予了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地位。党根据这种宪法地位长期执政,并直接行使一定的国家公权力。党行使宏观的执政权力和相关的国家公权力,在今天治理现代化的条件下,必须以法治为基础。如果脱离法治,国家治理将会失序,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将难以维系,执政地位将难以维持。

在过去相当长时期,我们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可能因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个人魅力和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刚推翻旧政权而对新中国寄予无限希望,对党无限信赖而维持。当时即使党犯下较严重的错误,人民生活极度艰难,人民仍能忍受。现在的情况则完全不同了,我们党要维持执政地位,既不能再靠我们自己过去打天下的老本,也不能靠西方国家政党那种“民主”说教去争选票,而只能靠扎扎实实实行法治,通过法治规范我们自己的公权力行使行为,领导人民真正治理好我们的国家,才能赢得人民对我们的信任,才能巩固我们的执政地位。

●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实行人民民主,并在党内实行党内民主,都必须以法治为保障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那么,如何实现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最基本最重要的途径就是法治。没有法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及尊重和保障人权就都只能是一句空话,就不可能有人民民主;没有法治,党内民主同样不可能实现。没有健全完善的党内法规,党员主体地位的尊重,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也只能是一句空话。在我们今天人民民主因各种主客观条件受到限制的条件下,发展党内民主,通过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带动和促进国家层面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极为重要。为此,发展和推进党内生活的法治化对于国家民主建设就具有关键性和决定性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是不断推进改革开放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党。这一伟大事业必须在法治的指引下进行

为了实现两个“一百年”的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规划。怎么推进改革?是以人治的方式还是法治的方式推进改革?显然只能选择以法治的方式推进改革。因为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即是以“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重要内容的改革。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即是国家治理法治化。我们不能设想以人治方式去推动这样的改革。如果我们脱离法治而以人治方式去进行改革,就很可能出现滥用权力,为建造“政绩”工程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为了防止改革出现这种偏向,中央反复强调改革要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党必须领导人民以法治的方式去推进改革,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法治化。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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