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三个亮点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三个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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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组合拳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联防联控避免“各自为战”

2013年以来,我国东部地区多次出现重度灰霾天气,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大。中国环科院数据显示:2014年2月19日至26日,我国发生大范围持续严重空气污染,持续时间长达7天,涉及北京、天津、河北等15个省区市。

专家指出,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呈现明显的区域性特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大气污染不再局限于单个城市内,城市间大气污染变化过程呈现明显的同步性,区域性污染特征十分显著。辽宁中部城市群、湖南长株潭地区以及成渝地区等城市密度大、能源消费集中的区域也出现了区域性大气污染。

中国环科院副院长柴发合介绍:“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缺乏大气污染防治的区域协作机制,只提到城市空气污染的防治,未涉及如何解决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导致行政辖区‘各自为战’,难以形成治污合力。”

“去年以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分别建立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在目标措施制定、重污染天气共同应对等方面开展了有益尝试,积累了经验。”柴发合说,“修订草案中设立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专章,规定了由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明确协同控制目标。”

总量控制源头治理力争“雾开霾散”

修订草案规定,国家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说:“任何环境都有环境容量,也就是大气的自净能力所能容纳的容量。可能每一个排放源浓度都达标,但是排放源太多,仍然可能会超过大气环境容量,造成污染,因此必须实行总量控制。”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22日对修订草案作说明时介绍,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实行总量控制的“两控区”——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仅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1.4%,不能适应全国总量减排的需要。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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