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依法运行机制

报告人:任进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

导读: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二项重要内容就是建立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依法运行机制。决策、执行、监督是权利运行的三个重要环节,要求我们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首先在决策这个环节中,要求我们健全依法决策的机制,加强行政决策的程序性建设,同时加强对行政决策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其次在执行环节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减少执法的层次,整合执法的队伍,提高执法的效能,合理配置执法的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同时还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最后就是要强化对行政权利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党内监督;民主党派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行政体系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的监督(上级对下级、政府对部门)以及监察、审计、财政方面的监督,还有司法监督(行政诉讼)等多种方式,从而形成较为完备的监督制约体系。

2015-01-05 09:42:00 来源: 宣讲家 我要评论(0)
校对:张小青责任编辑: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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