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1月1日《人民日报》头版刊登元旦社论《迎接一九五三年的伟大任务》
1954年,毛泽东主持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少数民族学生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1954年国庆节,游行群众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模型通过天安门
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今年9月5日,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也是我们继续前进的新起点。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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