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迈县档案局副局长王茀华在与老家邻居发生纠纷时将邻居打伤,被行政拘留15天。1月13日,王茀华向媒体认错,并对于自己的处理方式深感歉意。(1月14日《南国都市报》)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理应带头守法、护法,遇事找法,而王茀华在解决问题时,首先考虑的是选择暴力,而非通过法律途径,以至于最终受到了法律制裁,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了代价。不仅“害了”自己,也抹黑了单位形象,损害了领导干部的公众形象。
看似一起简单的打架事件,折射出的却是公职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王茀华在上班时间逃班、率众斗殴,既是其个人法制观点淡薄的表现,也是该单位纪律松散、作风涣散的表现。对这种违法违纪行为,相关部门必须要严肃处理。一方面,相关部门要从这一事件中汲取教训,加强纪律整顿,给广大公职人员敲敲边鼓,使其不敢逾矩;另一方面,相关单位也应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提升广大员工守法、信法、用法、找法的意识,以预防或杜绝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
可喜的是,在受到处分后,王茀华选择了信法、用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可谓是“吃一堑,长一智”,然而,我们期待更多公职人员,以此为教训,遵纪守法,“不吃一堑,也长一智”,用实际行动做依法治国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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