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民收入县县超万元

浙江农民收入县县超万元

——大众创业创新 先富带动后富

摘要:2015年,在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加快释放改革红利的前提下,我省将从培育农村创业主体、打造农民创业平台、构建创业服务体系、推行合作创业机制等方面促进更多农民进入创业领域、拥有创业收入,进一步形成“先创带后创、推动大众创业,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致富”的可喜局面。

记者今天从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了解到,2014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实现新突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373元,比全国平均水平的10489元高8884元,仅低于上海,连续30年位居全国省(区)第一位。

值得注意的是,在全省所有县(市、区)中,各县(市、区)的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超过了万元。其中,最高的杭州萧山区达26758元,最低的泰顺也达到了11739元。

在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提供的农民收入结构调查中,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净收入分别达到了11773元、5237元,占总收入的比重达到了60.7%和27%,成为我省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

“从2014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新兴产业和农村改革红利成为农民增收的新增长点。”省农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创业意识强、创业能力高是我省农民收入水平长期位居全国省(区)首位的最重要因素,能人广泛创业,并带动农民充分就业是农民增收的最重要特色。

2014年,我省旅游村达到856个,全年实现接待游客1.75亿人次,营业收入175.36亿元。其中,接待游客数、直接营业收入、游客购物收入分别增长25.1%、26%、34.8%。借助于地方网络平台陆续上线,越来越多藏在深山人未识的山货土货飞进城市、飞向全国。2014年我省农产品电商经营户达到3.7万家,位居全国第二;全年农产品电商销售额超过170亿元,比上年增长80%。

长期高基数增长,使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压力随之上升。我省继续挖潜,转变农民增收方式。2014年,我省围绕“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让更多农民拥有股份,并让他们持有的股份保值增值,获得稳定的分红。2014年人均财产性净收入是我省农民收入结构中增长最快的,增长18.7%。

与此同时,“助农增收行动”、“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连续出台,省定扶贫标准提高,以及农村基础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等农村民生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支持政策,带动了农民转移性收入的增长。2014年我省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达1821元,比上年增长8.0%。

2015年,在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加快释放改革红利的前提下,我省将从培育农村创业主体、打造农民创业平台、构建创业服务体系、推行合作创业机制等方面促进更多农民进入创业领域、拥有创业收入,进一步形成“先创带后创、推动大众创业,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致富”的可喜局面。

责任编辑:覃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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